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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可持续发展政策与立法总结与概览

2023 年,多项旨在推动和促进地区/区域/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立法相继在这一年提出、确定、颁布以及实施。在如此众多的内容中,我们选取了 2023 年重要程度高、具有代表性和参考性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立法,带您回顾它们的主要内容,以明确可能对您企业运营产生的影响。

2023 中国可持续发展重要政策及立法

1. 深度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建立司法保障以及切实行动方

  • 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总体安排,科学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到 2030 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到 2060 年,技术水平更加先进、管理效能更加突出、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引领国际的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 发改委等九部门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 2025 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到 2030 年,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意见》提出,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

  • 最高法出台意见 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加大裁判规则和裁判标准的供给力度,助力绿色发展。《意见》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助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涉碳市场交易等审判领域中的重点法律适用问题

  • 生态环境部要求石化、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

为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规范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 2023—2025 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企业纳入《通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

据悉,2017 年底,我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目前仅纳入发电行业。2021 年元旦起,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根据早期规划,全国八个高排放行业——火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和航空在“十四五”期间(2021-2025 年)都将逐步被纳入。

  • 发改委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国家层面出台 5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

2.逐步建立我国 ESG 信息披露规则,推动与国际 ESG 信息披露标准和框架的融合

  • 港交所或要求所有发行人从 2024 年起提交气候报告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市场意见。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 ESG 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为了解决发行人对加强气候报告需求的担忧,并考虑到目前的准备情况,交易所的建议包括临时条款,允许发行人在头两年对一些披露内容进行定量披露,如范围 3 排放、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以及某些跨行业指标。

拟议的规则中与气候相关的披露要求涵盖了一系列领域,包括披露发行人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及程序;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过渡计划、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财务影响;披露发行人用于识别、评估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的流程。

拟议的规则还将要求披露指标和目标,包括范围 1、2 和 3 的排放量,易受过渡/实体风险影响或涉及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数额和百分比以及用于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资本开支金额,内部碳价格(如果使用),以及披露如何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薪酬政策。

  • 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已于 7 月 25 日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工作。该《通知》是为落实 2022 年国资委发布的《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其中提出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健全 ESG 体系,力争到 2023 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通知》关于专项报告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 14 个一级指标、45 个二级指标、132 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 ESG 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 香港证监会:推动制订香港采纳 ISSB 准则路线图

香港证监会表示,欢迎国际证监会组织认可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未来将与相关政府部门、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及港交所合作,为香港采纳 ISSB 准则制订全面的路线图。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香港金融机构及其企业客户必须熟悉 ISSB 准则,以把握转型金融带来的庞大机遇。企业若无法踏出第一步,让可持续披露与该框架趋向一致,国际资金可能会对相关企业绕道而行。

2023 国际可持续发展重要政策及立法

1.通过立法方式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限制,多领域合力推动碳减排目标实现

  • 欧盟将全面改革碳市场,削减碳排放许可

欧盟谈判代表就一项协议达成一致,通过加快减排和从 2027 年起对公路运输和建筑使用的燃料征收新的二氧化碳成本来彻底改革欧洲碳市场。根据新的协议,欧洲排放交易系统(欧洲碳市场)所涵盖的行业必须在 2030 年之前在 2005 年的排放水平基础上减排 62%——与目前 43% 的目标相比,这是一个重大的提升。该协议还包括在 2024 年和 2026 年分别从该系统中一次性减少 9,000 万和 2,700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配额。此外,从 2024 年到 2027 年,每年的排放上限缩减的速度将从现在的 2.2% 提高到 4.3%,并在2028年到2030年间增速至 4.4%。

  • 欧盟新规要求追踪电池类产品碳足迹并限制二氧化碳排放

欧盟已经就新的法律法规达成一致,旨在使电池更加可持续和可重复使用。新法律涉及整个电池生命周期,包括材料提取、工业生产和处置。其中包括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电池、工业电池、汽车电池,以及两轮车和电动车中使用的电池。从 2024 年初开始,欧盟的电池制造商将必须报告产品的总碳足迹,从开采到回收过程。这些数据将被用于设定电池的最大二氧化碳限制,该限制最早将于 2027 年 7 月生效。此外,制造商将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回收材料。

  • 欧盟开启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欧盟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该细则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 2025 年底。按照计划,过渡期结束后,欧盟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始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细则规定,在过渡阶段,贸易商只需提交每年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报告,而无需缴纳费用。与此同时,帮助进口商计算和报告排放量的信息技术工具、培训材料以及教程也正在开发中,将于过渡期间为企业提供支持。按照计划,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至 2025 年底,将于 2026 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 2034 年之前全面实施。

  • 美国拜登政府宣布减碳方案

美国拜登政府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宣布了一个计划要大幅减少发电站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案。这一方案的文本尤其是针对部分燃煤发电站提出了硬性规定:要求使用一种尚未通用的技术,对二氧化碳进行收集,而不是被排放到大气中。为了限制发电站的排放量,当局计划借助一种尚未通用的技术,采集和储存二氧化碳。全球目前仅有 35 个场所使用这种技术,但拜登政府计划予以发展,并在去年通过一个法案,让使用这种技术的发电站享有税务优惠。

  • 加拿大政府要求供应商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并设定减排目标

根据加拿大最新的“关于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和设定减排目标的标准”,联邦政府超过 2500 万美元的采购应鼓励供应商衡量和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采用基于科学的目标来实现《巴黎协定》达成的共识。供应商可以通过参加加拿大的净零挑战或采用其他经批准的国际认可且等效的标准或倡议。净零挑战于 2022 年 8 月启动,是一项自愿倡议,旨在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可靠有效的计划,到 2050 年将其设施和运营转变为净零排放。除了新的供应商规则外,政府还宣布发布新的“建筑隐含碳标准”,要求所有新的政府建设项目报告披露其隐含碳足迹。新标准的要求从混凝土开始,确保与项目混凝土相关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至少比地区平均水平低 10%。

  • 日本将强制披露电动汽车电池生产排放

日本政府计划要求电动汽车制造商计算并报告电池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计划在 2024 财年对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施该要求,收集的排放数据将用于确定补贴资格。最初,电动汽车只要公开排放数据就可获得补贴,但政府最终将设定排放上限, 超过该上限的车辆将无法获得补贴。一开始,排放数据将直接报告给经济产业省,但这些信息最终也将提供给消费者。

2.供应链ESG政策走向多元化、强制性,政策重视对供应链环境和人权保护

  • 欧盟拟立法打击由消费引起的全球森林砍伐

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一项法律提案达成临时协议,拟禁止原材料中涉及森林砍伐的商品在欧盟销售或从欧盟出口。根据欧盟理事会发表的声明,临时协议为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或出口棕榈油、牛肉、木材、咖啡、可可、橡胶和大豆等商品的经营者和贸易商制定了强制性尽职调查规则,即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只有在未遭受森林砍伐或森林退化的土地上生产的商品,才能被允许进入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新规还适用于使用这些原材料的衍生产品,包括巧克力、家具、印刷纸和一些使用棕榈油的产品,例如个人护理用品。欧盟两年后将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涵盖其他商品。

  • 加拿大通过《打击供应链强迫劳动和童工法》

加拿大议会通过S-211法案,其内容包括《打击供应链强迫劳动和童工法》,以及修订关税法。目前该法案已获得御准,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该法案是加拿大对供应链中的人权问题作出回应的一部分,它承认强迫劳动和童工是现代奴隶制的形式,并重申加拿大承诺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各项基本公约反对现代奴隶制。总体而言,该法案试图通过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来减少供应链中强迫劳动和童工的使用,对某些生产、采购、销售或进口货物的政府机构和实体规定了报告义务。受该法案管辖的主体必须在法案生效之后每一年就其供应链中强迫劳动或童工的风险和缓解情况提交报告。

  • 印度公布供应链 ESG 披露规则

根据证券和市场监管机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发布的一系列旨在提高透明度和解决漂绿风险的新提案,需要大企业的 ESG 报告和供应链层面的 ESG 信息。根据现行的强制性要求,印度市值排名前 1,000 的上市公司必须根据 2021 年推出的商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报告(BRSR)指南提供有关 ESG 因素的报告。为了满足 ESG 披露的需求,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推出了“BRSR 核心”内容,包括需要保证的各种 E、S 和 G 因素中的精选 KPI。

在 ESG 投资领域,SEBI 的咨询文件提供了一系列扩大 ESG 基金披露的建议,以及其他提高透明度的措施。其中,特别关注了“减轻不当销售”和“漂绿”的风险。ESG 基金的其他拟议规则包括至少 65% 的资产管理规模,为 BRSR 核心披露提供保证,其余资产在公司报告 BRSR,提供第三方保证,确保投资组合符合其既定战略或目标,以及强制性的内部 ESG 审核,以确保基金的计划信息文件、 管理报告和责任投资政策文件的准确性。此外,SEBI 还提出了基金名称规则,基金提供年度经理评论,其内容包括如何应用 ESG 策略,如何开展业务以及跟踪被投资公司 ESG 评级等因素。

  • 新西兰政府正在起草供应链奴隶制法案

新西兰政府正在起草新的立法,以敦促企业对供应链中奴役行为采取积极的行动。法案正式生效,预计至少还有 3 年时间。

3.全球范围打击“洗绿”风险,避免气候承诺沦为企业营销工具

  • 欧盟委员会发布防止商品洗绿提案

欧盟委员会在 2023 年 3 月下旬发布防止消费品“洗绿”的提案,希望制定商家“绿色声明”的共同标准,使有关要求更加清晰。欧盟委员会此前指出:53% 的产品或服务的绿色声明是“模糊的、误导性的或毫无根据的信息”;在欧盟 27 个国家中,大约有 230 个可持续发展标签正在使用,“透明度水平差别很大”。该提案涉及的具体内容包括:

声称产品包装材料中超 30% 为回收塑料的公司必须用科学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且欧盟国家将负责建立由独立机构监督的核查程序;

总部位于欧盟以外、针对欧盟消费者提出环保主张的企业也必须遵守提案要求

该提案排除了欧盟现有规则所涵盖的“标签”,如欧盟生态标签(EU Ecolabel),环境卓越的自愿性标签(voluntary label for environmental excellence),以及有机食品标志(organic food logo)。欧盟委员会称这些标签值得信赖,并保证低环境影响。另外,该提案需要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的批准才能生效。

  • 欧盟提交《绿色声明指令》最终提案

欧盟委员会提交了《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立法提案,以打击企业产品标签和广告宣传中的“漂绿”行为。该指令一旦立法,将限制企业在欧盟经济区内售卖产品和服务时所能作出的绿色声明。《绿色声明指令》要求,当公司对其产品或服务做出“绿色声明”时,必须在如何证实这些声明以及如何传达这些声明方面遵守最低限度规范。首先,“绿色声明”需要基于科学证据进行独立验证和证明。其次,为产品和服务添加的环境标签必须通过可靠、透明、独立的验证和定期的审查。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根据可靠的可持续性信息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近期的一项研究表明,在欧盟境内,超过一半的产品环境声明是误导性的或毫无根据的。根据《绿色声明指令》,如果企业不遵守规定,将被处以至少占公司年营业额 4% 的罚款,并被没收从相关产品中获得的收入。

  • 瑞士将通过可持续投资标签规则解决漂绿

根据瑞士联邦委员会公布的新拟议规则,在瑞士金融市场上被标记为“可持续”“绿色”或“ESG”的金融产品和基金将被要求与特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或做出贡献,供应商需要披露他们打算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根据联邦委员会发布的立场文件,具有可持续性标签的金融产品除了财务目标外,还需要追求至少一个投资目标,以符合一个或多个特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或为实现特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根据这一定义,旨在降低 ESG 风险而不追求特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产品将不符合可持续标签的资格。

4.各国政府加紧制定立法强制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并对披露要求、规范、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要求

  • 澳大利亚或将从 2024 年开始进行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

澳大利亚财政部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发布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征求意见稿)》,提出澳大利亚自 2024 年 7 月 1 日开始引入强制性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澳大利亚国家温室气体和能源报告(National Greenhouse and Energy Reporting,NGER)实体将根据公布门槛分阶段实施。例如,“控制公司”门槛要求如果企业合计的范围 1 与范围 2 温室气体排放量等于或大于 5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则公布数据。具体的适用对象与实施阶段见下表。

披露内容要求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SSB)的气候报告准则(IFRS S2),并由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采用和/或修改,主要包括气候风险和机遇的治理、识别和管理、转型计划、定性情景分析以及范围 1 和 2 的排放。同时,各实体只需要从第二个报告年度开始披露重大的第 3 类排放。澳大利亚财政部建议分阶段实施鉴证要求,首先对范围 1 和 2 的披露进行有限鉴证,并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的报告期内对第 1 组实体的治理披露进行合理鉴证。

  • 欧盟提交《绿色声明指令》最终提案

欧盟委员会提交了《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立法提案,以打击企业产品标签和广告宣传中的“漂绿”行为。该指令一旦立法,将限制企业在欧盟经济区内售卖产品和服务时所能作出的绿色声明。《绿色声明指令》要求,当公司对其产品或服务做出“绿色声明”时,必须在如何证实这些声明以及如何传达这些声明方面遵守最低限度规范。首先,“绿色声明”需要基于科学证据进行独立验证和证明。其次,为产品和服务添加的环境标签必须通过可靠、透明、独立的验证和定期的审查。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根据可靠的可持续性信息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近期的一项研究表明,在欧盟境内,超过一半的产品环境声明是误导性的或毫无根据的。根据《绿色声明指令》,如果企业不遵守规定,将被处以至少占公司年营业额 4% 的罚款,并被没收从相关产品中获得的收入。

  • ESRS 的最新建议稿降低了部分披露要

欧洲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初发布了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的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欧盟即将出台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le Reporting Directive,CSRD)中对企业应如何报告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机会和风险的规则和要求。意见反馈期将持续到 2023 年 7 月 7 日,且 CSRD 计划从 2024 初开始实施。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延长部分要求的实施期限,以减轻小型企业与首次报告机构的压力。建议稿允许雇员少于 750 人的公司在实施标准的第一年省略范围3排放数据、自身员工信息(如工作条件和平等待遇等)的披露,在前2年省略关于生物多样性、价值链上下游企业就业、社区和消费者受影响情况的披露;对于所有的公司,允许第二年再披露与非气候环境问题相关的预期财务影响信息,以及部分自身员工的数据。

要求对绝大多数披露信息进行实质性评估,以加强关注重大可持续因素。根据建议稿,除一系列一般性披露外,所有披露要求都需接受实质性评估,从而有效保障公司将披露重点集中于对其业务重要的可持续性因素。

将部分披露要求由强制改为自愿,如生物多样性过渡计划,确保与 ISSB 和 GRI 等全球标准制定倡议的协调性的措施,以及其他技术修改。

尽管欧洲委员会表示建议稿较修订前在分阶段实施期间将减少近 12 亿欧元的成本(即每年减少 2.3 亿欧元),但部分人士认为建议稿的“低要求”将降低 CSRD 的有效性。

  • 欧盟机构就《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达成共识

欧盟委员会、理事会和议会已就 CSDDD 的主要特征和原则达成协议,这将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已确认的规则包括,该法律将适用于营业额超过 1.5 亿欧元的欧盟和非欧盟企业,以及纺织制造、农业和建筑等行业的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不遵守的处罚将包括至少占公司全球营业额 5% 的罚款

  • 欧盟委员会通过 CSRD 配套准则 ESRS

7 月 31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 CSRD 的配套准则《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ESRS 致力于与 ISSB、GRI 标准等国际可持续报告标准互通。之后,欧盟委员会将把 ESRS 授权法案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审查。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或欧洲理事会可在审查期间驳回该法案。如被驳回,ESRS 需在修改后重新启动立法程序。

  • 欧盟委员会将推迟采纳可持续性报告标准 2 年

欧盟委员会宣布计划推迟其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CSRD)的关键方面,包括要求公司提供行业特定的可持续性披露和对欧盟外公司的可持续性报告的采纳要求。该公告是作为欧盟委员会发布其 2024 年工作计划的一部分而做出的,该计划列出了 2024 年即将采取的行动清单。其中一个 2024 年计划的优先事项是减轻公司与报告要求相关的报告负担,委员会将延迟采纳行业特定的欧洲可持续性报告标准(ESRS)的截止日期列为列出的关键行动之一。

  • 巴西要求上市公司从 2026 年起强制披露可持续信息

巴西财政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Brazil’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CVM)于 2023 年 10 月下旬发布的一项公告称:从 2024 年开始,上市公司和投资基金可自愿按照 IFRS 要求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从 2026 年开始,上市公司将被强制要求进行相关披露;从 2027 年起,可持续信息披露将被要求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发布,或与财务报表同时发布。新的报告要求将基于国际可持续准则委员会(ISSB)发布的可持续和气候相关披露标准。同时,这也是巴西生态转型计划(Ecological Transformation Plan)的一部分。该计划包括 3500 亿美元的公共和私人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旨在推动向绿色经济转型。

2023 利益相关方重要行动

1.非财务信息披露框架从百花齐放走向融合互认,以减少企业ESG信息披露的阻碍与负担

  • PRI 更新投资者责任投资报告框架

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宣布发布其新的报告框架,为该组织的投资者和资产所有者签署方规定了更新的报告流程。PRI 旨在帮助投资者将ESG因素纳入投资过程,为此,PRI 制定了一套原则供投资者遵循。变化包括提高清晰度,更新术语和尽量减少问题的歧义,以及一致性和适用性的改进,以及重组某些部分来更好地与其他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如 TCFN、TNFD 和 ISSB 保持一致

  • ISSB 发布其首个报告标准

国际可持续性标准委员会(ISSB)发布了其首个报告标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S1: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S2:与气候相关的披露》,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财务报告的同等重要性。这两项标准充分融入了《气候相关金融信息任务组》(TCFD)的建议,并借鉴了《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和《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的行业指南。预计这些标准将提升用户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的信任和信心,为投资决策提供更好的支持。新标准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实质性 (Materiality),因为实质性能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主要用户优先考虑一家公司最重要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公司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最具实质性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评估公司的未来潜力。

预计 ISSB 的标准将于 2024 年 1 月生效,到 2026 年,公司预计需要全面披露范围3排放和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已经使用现有市场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公司很可能会发现实施 ISSB 标准更容易,ISSB 也为新兴市场中的公司提供了多个研讨会和支持。最终,ISSB 与各地的司法管辖机构密切合作,但是否强制使用这些标准是由各司法管辖机构决定的,这在未来几个月内将逐渐明朗。

  • 欧洲金融报告咨询组织(EFRAG)和 GRI 确认彼此规则具有高度互操作性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织(EFRAG)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一份声明,确认欧洲可持续性报告标准(ESRS)与 GRI 标准之间已达到了高度互操作性。高度互操作性的实现将显著减轻许多公司在可持续性披露方面的负担,大大消除了“重复报告”或根据两套独立标准披露可持续性相关信息的需要。

ESRS 由 EFRAG 开发,并于今年 7 月正式获得欧洲委员会的采纳,该标准规定了公司在欧盟即将实施的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CSRD)下进行可持续性相关影响、机遇和风险报告的规则和要求。CSRD 预计从 2024 年初开始实施,将使需要提供可持续性披露的公司数量从目前的约 12,000 家大幅增加到超过 50,000 家,并引入对公司对环境、人权和社会标准以及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影响的更详细报告要求。

  • CDP 宣布计划对标 TNFD 框架并推动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

CDP 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宣布计划在其全球环境信息披露平台对标与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最新发布的框架。CDP 已开始与 TNFD 框架进行对标,从 2024 年起将体现在CDP的披露系统中。CDP 与主要标准制定者和监管机构密切合作,已成功对标国际上的各种主流框架和标准。例如,2018 年,CDP 在其环境信息披露系统中纳入 TCFD 框架,2024 年起将纳入《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2 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 的标准。此外,CDP 还希望确保其披露框架在适当情况下对标其他具有影响力的环境报告要求,例如欧盟由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发布的《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全球其他倡议和机构正在制定或规定的要求。

2.投资机构越来越重视企业的 ESG 表现,ESG 成为衡量企业投资价值的标杆之一

  • Morningstar 推出新的可持续指数,提供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的影响主题

晨星(Morningstar)宣布推出晨星全球可持续活动参与指数(Sustainable Activities Involvement Indexes, SAI),这是一套新的基准,旨在为投资者筛选符合特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公司,涵盖环境和社会主题。除了通过严格的 ESG 筛选外,新 SAI 系列的指数参与者还必须获得与一个或多个影响主题相一致的可观收入。指数权重倾向于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的活动收入比例最高的公司。本次晨星公司推出 5 个针对特定影响主题的指数,包括气候行动,人类发展,资源安全,健康的生态系统和基本需求,以及三个多重影响指数和全球综合影响主题指数。

  • 恒生指数公司推出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 ESG 领先指数

恒生指数公司推出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 ESG 领先指数。据悉,随着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在中国日益受到关注,监管机构推动央企加强 ESG 披露并提升 ESG 绩效,积极推动央企 ESG 发展。在中国经济可持续转型的过程中,央企发挥着重要作用,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 ESG 领先指数可将 ESG 元素融入央企投资组合中,帮助投资者把握可持续经济转型中的机遇。该指数为采用同类最佳方法构建的 ESG 指数旨在反映可通过港股通买卖且第一大股东为央企的香港上市公司中,ESG 表现最好的 40 间公司之整体表现。成分股筛选自恒生行业分类系统的行业中 ESG 风险评级最低的证券。新指数将丰富恒生指数公司旗下 ESG 系列指数至 21 只,覆盖广泛的 ESG 投资策略,如 ESG 整合、减碳策略、同类最佳及绿色经济主题投资。

3.跨国企业需要承担更多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尽责管理的内涵和实践不断丰富

  • OECD 发布更新版《跨国企业负责任商业行为准则》

OECD 近日发布了最新更新版的《跨国企业负责任商业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是全球负责任商业行为的领先标准,并广泛应用于公共政策和商业实践。2023 年的更新回应了社会、环境和技术等紧迫的优先事项,这些事项对社会和企业产生重要影响。更新后的《准则》主要变化包括:

• 对企业与国际间达成的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目标保持一致的建议

• 引入关于技术的开发、融资、销售、许可、贸易和使用,包括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的尽责管理期望

• 对企业如何对其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所带来的影响和商业关系进行尽责管理的建议

• 更好地保护处于风险中的个人和群体,包括那些对企业行为提出关切的人员

• 有关披露负责任商业行为信息的更新建议

• 将尽责管理的建议扩展至适用所有形式的腐败

• 对企业确保游说活动与《准则》保持一致的建议

• 加强程序以确保负责任商业行为国家联络点的可见性、有效性和功能一致

对于系统性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的推动与贡献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其中,供应链必须成为重点关注领域。高达  85%  的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相关影响发生在供应链中,其中  90%  以上的排放量与提供企业产品和服务相关。可以说,没有供应链转型,就没有可持续发展转型。这也是为什么政府、组织、利益相关方通过各种手段(立法、框架、指引、指数……)有序推动企业向可持续与责任供应链转型,披露供应链端的 ESG 数据。

若您有 ESG 或可持续供应链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至:

tony.wang@sedex.com